摘要:本文基于《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规范》6.3.3条款的规定,旨在深入探讨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总承包方通过改变发包方要求进行设计优化所形成的利益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的分配方式。本文首先详细解析了工程总承包模式目前现状。随后,结合建筑市场经济规律,分析了不同分配方式对经济效率、风险分担及审计风险的影响,提出了符合市场规律且能降低审计风险的分配策略。研究结果表明,合理的分配机制不仅能够激励总承包方积极投入设计优化工作,还能促进项目整体效益的提升,实现发包方与总承包方的共赢。关键字:工程总承包;设计优化形成的利益;合理化建议;分配方式引言:随着建筑行业的蓬勃发展,工程总承包模式因其独特的优势——高效整合设计、采购与施工,在工程项目中得到了广泛应用。这种模式不仅提高了项目管理的效率,还确保了工程质量和成本控制。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在2022年12月26日发布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规范》以及房屋、市政、城市轨道工程计量规范,这套规范无疑为我国工程总承包计价体系提供了更为完善的指导。然而,当设计优化带来利益时,如何在发包方与总承包方之间进行合理分配,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不仅关系到双方的切身利益,还直接影响到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行业的健康发展。1.1 工程总承包实践中的两个问题
自2016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建设部-建市[2016]93号)以来,工程总承包模式得到了大力推进。建设单位在选择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时,本着质量可靠、效率优先的原则,优先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这一模式在市场上的应用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大量总承包项目采用模拟清单招标,模拟清单费率下浮以施工图计价规则进行。然而,这种总承包方式在实践中却产生了两个问题:发包人不满意:由于采用模拟清单、费率下浮,结算时再按承包人设计的施工图重新算量计价,发包方担心承包人会利用这一机制进行过度设计,从而获取不合理的利润,损害发包人的利益。承包人不满意:承包人通过优化设计和施工措施等降低成本,但结算时按施工图重新算量计价,发包方往往对承包人的优化设计认可但没有分配优化节省下来的利益,导致承包人出力不讨好,利益受损。1.2 成都地区工程总承包现状
以成都地区为例,行业主管部门未对设计优化带来的利益如何在发包方与总承包方之间进行合理分配做出明确要求。为规避项目审计风险,成都地区工程总承包主要采用根据初步设计图进行模拟清单编制的方式,在清单编制说明或合同条款中约定了施工图设计完成后进行施工图预算,施工图预算作为进度款和结算的依据。工程总承包项目按实进行结算,结算价原则上不突破施工图预算价格和工程总承包合同价。然而,这种机制下,总承包单位的设计优化主要局限于施工图预算金额超合同金额的情况,在满足不突破合同价原则的前提下,设计优化工作相对较少,未能充分发挥总承包设计和施工协同的优势。《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规范》作为指导工程总承包项目计价活动的重要文件,其中6.3.3条明确规定:“总承包方对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文件进行的设计优化,如满足发包人要求时,其形成的利益应归总承包方享有;如需要改变发包人要求时,应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发包人认为可以缩短工期、提高工程的经济效益或其他利益,并指示变更的,发包人应对总承包方合理化建议形成的利益双方分享,并应调整合同价款和(或)工期。”这一规定为设计优化带来的利益分配提供了明确的依据。
3.1 市场经济规律下的分配策略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的配置应遵循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对于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改变发包方要求设计优化形成的利益,其分配也应体现这一原则。具体而言,分配机制应能够激励总承包方积极投入设计优化工作,提高项目整体效益;同时,也应确保发包方的利益不受损害,实现双方共赢。这种分配机制不仅有助于提升总承包方的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还能促进发包方与总承包方之间的深入合作。
3.2 减少审计风险的分配策略
审计风险是工程总包项目中不可忽视的问题。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能够降低审计风险,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具体而言,分配方式应在合同中明确、具体、可操作性强,避免产生歧义和争议。同时,双方应建立健全的审计制度和监督机制,确保分配过程的公开、透明和合规性。这有助于增强双方的信任度,降低因分配问题引发的纠纷和诉讼风险。
某住宅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总承包方经发包人同意通过改变发包方要求设计优化钢筋、砌筑加气混凝土砌块、垫层C20等内容的工程量进行了设计优化,形成4,338,178.63元的利益,如表1所示,然而,合同中未对节约造价形成利益的分配做出明确约定,双方因此产生了争议,需要协商解决。表1 优化费用明细表

为了确定合理的利益分配比例,我们进行了市场调研,了解了市场上相关设计院设计优化收费比例的情况。调研结果显示,设计优化收费比例一般在10%-30%之间。根据这一数据,我们可以初步判断总承包方通过设计优化形成的利益中,发包方和总承包方的分配比例应在一定范围内,如表2所示。表2 设计优化收费比例表

结合案例情况和市场调研数据,我们可以进一步分析设计优化所发生费用占优化金额的比例。考虑到总承包方在设计优化过程中投入的人力、物力和时间成本,以及发包方因优化设计而获得的工期缩短、成本降低等利益,我们可以认为发包方和总承包方的分配比例为9:1至8:2较为合适。这一比例既体现了总承包方在设计优化中的贡献,又确保了发包方的利益不受损害。为了确保设计优化带来的利益在发包方与总承包方之间得到合理分配,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最佳实践:
在工程总承包合同招标阶段,招标文件应明确约定合理化建议形成的利益分配方式。这有助于在项目初期就确立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减少后期争议和纠纷。合同中可以规定具体的分配比例、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等条款,确保双方在利益分配上有明确的依据和可操作性。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发包方应加强对设计优化工作的监管和指导。通过定期检查、评估和优化方案的审批等方式,确保优化设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同时,建立完善的记录和管理制度也是保障分配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措施。这有助于双方及时跟踪和优化设计进度,确保利益分配的准确性和公正性。为了激励总承包方积极投入设计优化工作,发包方可以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例如,可以设立奖励基金或提成制度,对总承包方提出并实施的优秀设计优化方案进行奖励。这有助于激发总承包方的创新精神和积极性,提高项目整体效益。发包方与总承包方应加强沟通协作,共同推进设计优化工作。双方可以定期召开会议,就设计优化方案、利益分配等问题进行深入讨论和协商。通过加强沟通协作,双方可以更好地理解彼此的需求和利益诉求,达成共识并推动项目的顺利进行。本文深入探讨了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总承包方改变发包方要求通过设计优化形成的利益在发包方与总承包方之间的分配方式。基于《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规范》6.3.3条款的明确规定和市场经济规律的分析,本文提出了合理的分配策略。通过实际案例的剖析,本文展示了发包方与总承包方在设计优化形成的利益分配中的最佳实践。研究结果表明,发包方和总承包方在设计优化形成的利益分配中,分配比例为9:1至8:2较为合适。这一比例既体现了总承包方在设计优化中的贡献和投入成本,又确保了发包方的利益不受损害。同时,本文还提出了明确合同约定、加强过程监管、建立激励机制和强化沟通协作等最佳实践建议,以推动设计优化利益分配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为了进一步完善工程总承包中设计优化利益分配机制,建议:
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设计优化利益分配机制的指导和监管,推动行业标准的制定和实施。
发包方和总承包方应增强法律意识,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利益分配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双方应加强合作与沟通,共同推进设计优化工作,提高项目整体效益和竞争力。
学术界和实务界应加强对工程总承包中设计优化利益分配机制的研究和实践探索,为行业提供更加科学、合理的解决方案和建议。
综上所述,工程总承包中设计优化利益分配机制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问题。通过明确合同约定、加强过程监管、建立激励机制和强化沟通协作等措施,我们可以推动这一机制的不断完善和优化,实现发包方与总承包方的共赢发展。